他说,住家式再循环中心皆属非法运作,但往往较难察觉,因为业者通常以自家收集再循环物品为由,让人混淆不以为是设立中心作据点。
他举例,位于客峇央路(Jalan Kepayang)有一间住家式再循环中心,设立该处估计已有一两年,直到最近因回收的再循环物品越堆越多,甚至开始阻碍交通,被他于较早前巡视领养区时所发现。
引污染环境问题
他强调,市议会于昨日以地方政府条例阻街条文,向该中心业者发出罚单,业者受促合作结业,如冥顽不灵继续非法作业,市议会将充公物品,同时提控上庭。
“除了住家式再循环中心一律属于非法活动,市议会也不鼓励在商业区设立再循环中心,因为担心引起卫生与污染环境问题,包括引起骨痛热症。”
他强调,此类中心一般只允准在工业区设立运作。此外,他也提醒所有业者,要设立再循环中心首要必须持有警方发出的准证,之后才可向市议会申请营业执照。
他也发现,一些业者虽有警方发出的准证,也有市议会批准的营业执照,但他们只持有一张执照却开设分中心,这也是属于违例非法运作。
他说,每间中心都是依据地址获得执照,因此设立分中心必须各别申请执照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