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证监会(SC)今日正式推出国内数码资产监管指南,并将数码资产交易归类为受认可市场(Recognized Markets),业者必须向证监会进行注册。
证监会今日推出经修改的《受认可市场指南》,其中刚更新的第15章节《数码资产平台》是为数码货币和数码代币(合称“数码资产”)专设的指南。
因此,数码资产将与股票群众募资(ECF)和P2P融资(peer to peer)一同被证监会列为需受监管的“受认可市场”。
证监会主席拿督赛再益阿峇尔在媒体汇报会中表示,监管数码资产平台是为确保数码资产为我们带来创新的同时,也能兼顾到投资者利益与安全。
有鉴于此,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DAPO)必须符合证监会所设下的条例,包括必须是本地注册公司、500万令吉最低法定资本、和其他最低财务能力门槛等细节条款。
“如果营运商是本地的上市公司,该公司必须拥有至少1名独立董事,并委任1名专门处理数码资产的负责人。”
做好风险管理
他说,该交易平台必须透明及公正,数码资产平台营运商也需确保做好风险管理,如拥有强稳的风险管理框架、内部审计程序,以保护投资者资产。
“虽然全球数码资产被骇客入侵的新闻时有听闻,但我们会确保营运商努力维持网络安全性,并要求他们最少需拨出一部份资本开销,来进行研发和提升安全性。
另外,营运商也必须准备好发生错误交易或交易故障时的解决方案。”
他续说,证监会将确保上市的营运商不会连夜卷款而逃,因此,代币销售及数码资产交易需要呈报一些重要资讯和尊守行为守则。
同时,交易数码资产的人士,也必须遵守反洗黑钱及反恐怖融资条例。他也透露,投资者必须完全以现金交易,不能使用按金抵押户口(Margin)。
目前,大马已经有逾5万个活跃交易数码资产的户口,而已开始营运的数码资产交易平台有57家。
他也说,2019年资本市场和服务(证券法令)已在1月15日生效,仍未注册的营运商必须在3月1日的“过渡期”前向证监会申请准证,否则将触犯法律,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首次货币发行(ICO)和数码资产交易活动,都可能面对惩处。
一旦罪成,将面对监禁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超过1000万令吉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