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宣布,政府同意维持大马半岛、沙巴及纳闽在2017年1月至6月30日的电源收费;换言之,明年上半年电费不会起价。
他指出,半岛用户可享有每千瓦1.52仙的收费,而每月用电少于每小时300千瓦(kW/j)或以下的用户可享有每千瓦1.20仙(1.20sen/kWj)的收费。
他说:“沙巴及纳闽每月用电低于每小时300千瓦(kW/j)的用户也可享有同样的收费。”
半岛共享40亿回扣
麦西慕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政府同意把从成本转嫁机制(ICPT)所获得的7亿6633万令吉回扣予用户。
通过上述回扣措施,若用户每月用电量平衡,就不需要缴付更高的电费。
他表示,从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大马半岛能源用户共享有40亿9905万令吉的电费回扣,而沙巴用户共享有了1亿2626万令吉的回扣。
他指出,给予大马能源用户的7亿6633万令吉回扣是从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成本转嫁机制(ICPT)中所获得,其中一个让政府能够给予回扣的原因是因为国际液化天然气的价格下跌,以及煤炭发电厂效率提升的关系。
调涨管道天然气
此外,麦西慕表示,为了减少对燃油的津贴,政府在调整能源收费时,也将半岛管道天然气的价格从每百万英热单位(MMBtu)19令吉70仙,增加至每百万英热单位21令吉20仙,并且在2017年1月1日生效。
“管道天然气价格上涨不会影响能源用户,因为该涨价成本将会由液化天然气的跌价,以及减少液化天然气的使用量贴补回来。”
他也指出,政府维持沙巴及纳闽的每千瓦1.20仙收费,是因为政府通过给予中等燃料油(MFO)及柴油津贴,以及联邦政府所给予的4亿6800万令吉(RM468 juta)电费支持补贴而维持现状。
他表示,所有使用国能公司提供的能源用回都可享有上述回扣,除了每月用电少于每小时300千瓦的用户,因为这些用户至2014年1月1日起便已没有受到任何电费上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