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回大马过去所发生的恶犬咬死人案例,我国法律对于狗主惩罚显然过于仁慈,以致狗主对待家里驯养恶犬一事,掉以轻心,往往在悲剧发生后,后悔莫及。
上周在梳邦再也一名晨运老人在路上被恶犬攻击不幸丧命,引起坊间热烈讨论。
除了对于恶犬牛梗头(Bull Terrier)及其他攻击力强的狗只是否适合及合法驯养的同时,网友纷纷质疑,家有恶太的狗主在发生犬只攻击事件时,应背上何等刑事责任?
我国在1993年9月3日,一名男童在路上被一群野狗攻击,最后导致重伤身亡;由于攻击男童的是一群野狗,因此兽医局仅派出官员射杀附近逾10只野狗了事,但男童的性命就这样白白断送。
而在1994年9月21日发生首宗名种狗咬死人案件,一名华裔妇女遭“洛威勒”咬伤要害毙命;而狗主被控上法庭仅罚款3500令吉,而恶犬则逃过人道毁灭,训练成警犬。
国内多次发生恶犬咬死人的案例,尽管引起多方争议,但政府迄今皆没有立法来严惩疏忽照顾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狗主。
狗主应否判监?
而上周,一名老人在住家附近晨运遭到一只从住家垃圾槽出溜出来的牛梗头狗攻击,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当场丧命,再次引起人们的议论。
在著名的佳礼社区网站里,疏忽的狗主是否应被判监,以示警戒,而引起网友热烈讨论。
网友“不留痕”(bit.ly/J8Lwss)表示:“狗主应该被监禁与罚款,像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应该得到教训。”
而署名“无间道道人”的网友也表示,政府应该立法管制。他说:“是应该要立法,毕竟大型犬类的攻击危险性强,没有受训练是会危害他人的安全。”
署名“彭高斗”的网民也指出,不能在狗只犯错的时候就指狗不懂的分对错,因为养狗人士,不论狗只的攻击性强或弱,都不能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放它出去。(bit.ly/JtUr44)
他说:“死的是一条人命,狗主疏忽判牢狱之刑完全合理。”
网友“浴血天使”也表示,养狗的人必须确保狗的安全及旁人的安危,不是一句意外就能带过。
此外,对于国家没严谨立法对付,网友们也纷纷提出一项质疑,即是难保以后有心人不会以训练凶猛狗只来对付敌人,实行“借狗行凶”的行为,并以一句意外逃过法律的对付;因此立法严惩因疏忽以致所驯养的狗只致死他人,是必须的。
网友“奇异果男孩”说:“如果狗咬人,饲主无罪,那么有心人就可训练凶猛的狗来攻击仇人。”(bit.ly/KVNtJ6)
罚款1千了事 人命比手机便宜
我国在现有的法律下,肇祸的狗主只需缴付区区的数千令吉就能了事,刑罚确实过于轻微,因此政府应立下更严谨的法律来对付狗主,以便起著警惕的作用。
梳邦再也恶犬咬死晨运客一事,女狗主被罚款1000令吉,引起人们及死者家属的不满,网友们更表示,一条人命的价值连手机售价都比不上,实在廉价。
网友忘情水说:“看到罚款只有1000令吉真的很无奈,人命只值1000令吉,比电话还要便宜。”(http://bit.ly/K7fu9K)
网友皆认为,狗主应该为所驯养的狗只所犯的错误负上责任,除了罚款之外也应该面对判监的刑罚,因为狗主没有好好看管狗,导致出去伤害他人,是属于疏忽以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因此,对于女狗主被罚款1000令吉,网友多感不满。
一周至HIT:向奥运健儿妈妈说:谢谢!
“世上最艰辛的工作,也是最好的工作。谢谢您,妈妈。”配合配合即将在7月份展开的2012年伦敦奥林匹克运动会,宝桥公司(P&G)拍摄了一支温馨的短片(http://bit.ly/HCVKMn),引起不少网友分享。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世人除了关注选手们背后的努力之外,有多少人也注意到在选手背后默默付出及支持的家人?
片中的母亲在天未亮就载送孩子去接受训练,年复一年直至孩子踏上国际舞台;在见证孩子成功的当下,母亲的喜悦与感动之情可谓非笔墨能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