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引发广泛关注的武吉免登"快闪"骚动案今日在吉隆坡法庭下判,7名涉案男子在听取控状后全数认罪,分别被判处不同金额的罚款。
副检察官亨奇戈在法庭上指出,被告们在繁忙街道上进行的是"极其危险的特技表演",促请推事判处具有威慑力的刑罚。
最终,包括服装店业主阿米尔在内的5人,因滋扰公众罪名成立,各被罚款400令吉;31岁的莫哈末阿兹哈则因在繁忙路口危险停车,被判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替代。
另一名24岁男子莫哈末哈兹齐,则因燃放照明弹,被判罚款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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