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以色列的男子因涉嫌拥有6把枪支和158发子弹而被警方提控,今天他被押解至吉隆坡法庭,面临两项严重的控状。在法庭上,该名被告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现年38岁的被告阿维丹沙龙被控于今年3月26号傍晚6时46分及3月28号傍晚6时,在隆市安邦路一间酒店第1107号客房,被发现拥有6把手枪和158发子弹,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第7(1)条文以及《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 或终身监禁 或罚款1万令吉。
尽管面临这些严重的指控,阿维丹沙龙在法庭上声称对此不认罪。据警方调查显示,阿维丹沙龙此次是持法国护照以观光身份入境马来西亚,但后被发现他另有以色列护照在身,引起警方的高度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