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公愤的华裔少女被父亲强奸暴打案,狠父今日(1日)被带上芙蓉法庭面控乱伦案时否认罪行,鉴于与受害者同住缘故,法庭不允许被告担保外出。
被告在求情时,先向法官为自己的行为作出道歉,并称自己当天喝醉酒才会动手打女儿。
47岁的被告在芙蓉第二地庭被控于2023年11月12日,下午时间,在林茂高岛甘榜肯冬峇鲁,强奸仅有16岁的亲生女儿,但依据法律不允许两人结 为夫妻,因而抵触《刑法》第376(3)条文。
在此条文被控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不少过10鞭。 (报导 / 摄影:林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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