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目前在监狱服刑,但是依然被官司缠身。
吉隆坡高庭今天择定9月17号审理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的 3项加控罪行。
由于案件拖延至今已超过5年,所以纳吉曾在去年8月向总检察长办公室申请撤销对他的指控,并原定今天针对纳吉的撤控陈情做出裁决。然而,主控官阿斯洛夫副检察司今天告诉高庭,控方尚未就纳吉对本案提出的“获释但不等同于无罪”(DNAA) 的申请作出决定。阿斯洛夫也要求设定新的过堂日期,因为控方还需要更多时间来决定考虑纳吉的撤控陈情。
对此,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择定今年9月17、18、19、23和24号,对上述案件进行审讯,并且择定3月12号过堂。同时高庭也裁示,如果总检察署到时候还不能对纳吉的陈情下决定,辩方可以随时申请“释放但不等同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