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华裔少年涉及中国籍商人7岁儿子掳绑案今日(27日)被提控,由于不谙国语,3人在听完控状后一度认罪,承审推事察觉3名被告听不懂国语,安排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3人否认有罪,获准每人以25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3名被告分别是18岁被告叶约纳登(译音),以及两名未成年的15岁及17岁被告,今日上午被警方押送至新山第二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3人被控于今年12月12日,傍晚5时15分,在新山彩虹花园士南邦路,掳绑7岁男童林熙(译音),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63项条文(掳绑),并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报导/摄影:刘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