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6日讯)中国手机大厂华为(Huawei)控告三星(Samsung)侵权案一审宣判,福建泉州中院裁定三星侵犯华为专利,需赔偿8000万元(约5140万令吉),这是是华为在中国提起系列维权案中,首个宣判并胜诉的案件。
华为在检视三星Galaxy系列手机S7、S7 edge、J5三款产品中,发现其技术特征与华为在2011年申请通过的16项专利权中,有8项符合。经追查后,认为三星有20多款产品涉嫌侵权,包括手机和平板电脑。
华为指控,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大量制造被控侵权的产品,三星公司同样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销售。
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日做出判决,表示三星中国子公司在制造涉案电子产品时,使用了该专利技术方案,根据2014年第3季至2016年第3季,涉及产品超过3000万部。
法院也指示三星应立即停止侵犯华为专利的行为,并赔偿华为8000万人民币,以及华为为了制止侵权所付出的50万元(约32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