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20岁马来西亚青年为赚取高额“佣金”,来新充当诈骗集团跑腿,短短5天日内多次跨境收取及转交赃物,甚至利用受害者的支票盗领钱财,涉案金额逾28万新元(约87万9488令吉68仙)。
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洪伟俊(20岁,译音),他面对 6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 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 CDSA)和诈欺等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被判监3年又6个月。
案情显示,2025年8月被告 因负债累累,在社媒上看到一则标榜“高薪”的工作广告后, 决定铤而走险。被告进一步询问后,一名不明人士声称他只要每 完成一次“任务”,就可赚取5000至6000新元(约15705令吉15仙至18846令吉19仙)佣金,工作内容是按照指示收取及转交现金。
在入境新加坡前,对方也预先汇款2000令吉给他,让他在新山关卡附近预订酒店作为据点。
调查显示,被告在短短5天内至少7次按照指示,在新加坡不同地点向受害者收取现金或物品,再转交给他人。这些受害者大多坠入假官员骗局。
2025年8月23日下午,被告在东海岸公园向一名54岁退休妇女收取装有3万5000新元(约10万9936令吉8仙)现金的 塑胶袋,之后前往宏茂桥一带将塑胶袋交给一名男子,才返回新山。
8月26日,他更冒充反诈骗部门警员,向一名62岁妇女骗取一本预先签名的空白支票簿,并将其转交给同伙。隔天,被告依指示持该支票簿到大华银行,透过伪称自己是事主侄儿,需提取学费的说辞欺骗银行。在银行人员透过电话核实交易时, 受害人因受骗也虚假确认了这一说法,导致被告成功提走了12万新元(约37万6923令吉72仙)现金。之后,他再用另一张支票,在另一家分行提取8万新元(约25万1282令吉48仙),并交给同伙。
调查也显示,被告早前多次练习填写支票金额,以符合“要求”。
被告共透过支票提取了20万新元(约62万8206令吉20仙)现金,另从6名受害者手中收取至少8万9300新元(约28万494令吉7仙)现金,至今相关款项均未追回。
案情也揭露,被告在完成首次“任务”后获得1500令吉 报酬,其中525令吉用于延长酒店住宿。
案情显示,被告在开始“任务”前,被告知这份“工作”风险很低。对方还指示被告,若被警方抓获,应该矢口否认罪行。
被告也获指示,要著装正式,仪容整洁,以免引起怀疑。为此,被告在2025年8月21日至25日期间多次前往新加坡的理发店修剪头发,使自己看起来更加 得体。同时,他也被要求每天入境 新加坡时都向同伙发送照片,以供核实。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称,由于未能偿还大耳窿债务,且其女友遭骚扰,被告才会误入歧途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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