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一名男子在女友的女儿11、12岁的时候就开始性诱她,并从女孩12岁起多次强奸她。男子后来被揭发,今天被判坐牢20年。

《8视界新闻网》报道,50岁被告对一项强奸控状和两项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的控状认罪。法官在量刑时,把另外6项控状一并考虑在内。

受害人的母亲在2004年同被告结婚,而被告在婚前和婚后持续同受害人发生关系。受害人的母亲在2013年发现两人性交的视频后质问女儿,随后同她断绝来往。

到了2017年2月,受害人从海外回国后告诉母亲,被告从她小学六年级开始就同她有性行为。受害者过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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