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讯)赚5仙却需面对2000令吉的罚款!霹雳杂货行促请政府检讨,甚至完全豁免零售商必须填写“统制品交易记录表”的要求,以防业者一时疏忽而需缴付高额的罚款。
霹雳杂货行会长蔡尚国透露,该会近日接获3宗会员投报,其中包括一名杂货店业者,因一时忘了填写统制品交易记录表,记下所售出的面粉数量,结果被贸消局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13(2)条文,开出2000令吉的罚单。
他强调,杂货店业者为小商家,凡事需要亲力亲为,工作量已非常繁重,惟贸消局却要求每日记录统制品的进出货记录,难免加重了业者的负担。
“何况,他们售卖一包面粉也只赚取5分的蝇头小利,若因一时疏忽,忘了记录当日所售出的区区数包面粉,结果需要缴付高额的罚款作为惩罚,利润与罚款可说是完全不成对比。”
他今日出席霹雳杂货行新春团拜后,向媒体坦言,依照1961年统制品法令,无论是批发或零售业者确实都需要填写每日统制品交易记录表。
“但是,前朝政府时期已口头上答应废除相关条例,而贸消局官员也未曾展开执法行动,岂料在更换政府后,当局却开始进行执法。”
此外,蔡尚国表示,该会已将此问题带上大马杂货商总会讨论,并向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张健仁做出反映,而在后者的协助下,贸消部也答应给予接获罚单的杂货商高达50%的罚款折扣。
然而,他指业者仍希望政府能够完全豁免零售商填写相关记录表,毕竟他们每日出售的统制品数量并不多,理应豁免相关繁文缛节。
“无论如何,我们将与总会继续接洽贸消部,以争取杂货零售商豁免填写统制品交易记录表。”
另一方面,霹雳杂货行总务黄永进则表示,基于新冠肺炎爆发,口罩经已列为统制价货品,但不少有售卖口罩的杂货业者还未反应过来,难免会违例。
“我们希望贸消局在进行取缔行动时,应采取‘先劝告,后执法’的方式,并非搬出各种法令欺压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