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趁雇主不在家,女佣偷摸进雇主卧室“偷龙转凤”,偷走金饰,再放回假金饰的取代,3个个多月内偷走总值6300新元(约1万9981令吉46仙)的金项链和金手链,被判坐牢4个月2周。
被告是来自印尼的鲁斯蒂妮(46岁),周一承认一项监守自盗的罪行,另一项欺骗罪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被告在宏茂桥一带的一个组屋单位当女佣。
今年1月到4月间,被告趁男雇主(41岁)出门或出国时,进入雇主的卧室,打开上锁的抽屉,拿走雇主一条金项链和一条金手链,总价值至少6300新元。
为了不被发现,被告拿走雇主金饰时,还放了假的取代。虽然男雇主在1月已经怀疑被告偷走他的金手链并用假的取代,但当时没有质问她。
直到今年4月14日,当男雇主旅行回家后,发现抽屉里的金项链也被换掉了,于是质问被告。被告承认是她偷的,雇主随之报警。
被告指,她把偷来的金手链给朋友当抵押,向朋友借1000新元(约3171令吉66仙),但该朋友已经回国了。金项链则被她拿去典当,共套现4300新元(约1万3638令吉14仙)。她把部分的钱拿去还债,另一部分则汇回乡付房贷。
被告求情时说,自己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有4个仍在求学的孩子要养,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背叛了雇主对她的信任,不仅偷了价值不菲的金饰,还放了假的来掩盖罪行,至今没有做出任何赔偿,最终判她坐牢4个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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