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女幼儿园教师为管教哭闹的3岁男童,竟抓著男童的手腕将他举起,然后抛扔在地,还赏了男童两巴掌,结果因力道太猛导致男童头部撞到旁边橱柜。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12日早上10时36分,地点在当地一间幼儿园。案发时在上述幼儿园任教的被告努鲁阿蒂亚娜(31岁),今天承认一项虐待孩童控状,被判坐牢5个月。
受害者是一名3岁男童,为该幼儿园的学生。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资料,包括姓名。
案情显示,男童案发当天早上坐在课室外地板上哭闹。被告从同事口中得知情况后走出课室,抓著男童的手腕将他举起,硬把男童带进课室里。
被告在其他学生面前将男童抛扔在地,然后用手打男童大腿,怎料男童往被告左手臂挥打以示反击。
男童的哭闹引起了其他教师围观。被告后来关上课室大门,斥责了男童,还赏了男童两巴掌。
由于力道过猛,男童被赏巴掌时,头撞到身旁的橱柜。
幼儿园校长这时也走到课室,刚好目睹了被告掌掴男童。校长立即阻止被告,并将男童抱出课室,事后也通知男童母亲。
男童母亲问男童到底发生什么事时,男童起初否认被打,后来才说出真相,也指被告要他别把早上发生的事告知他人。
男童母亲当天傍晚6时46分报警。
控方:试图掩饰罪行无悔意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出,男童并未在此次事件中受伤,被告也已赔偿其医药费,还称被告平时是一名好老师,甚至有学生写卡片感谢她,因此要求法官判处被告坐牢两周就好。
律师也说,被告只是帮忙同事管教男童,并非无缘无故伤害男童,只是一时做出错误判断。
控方陈词时则表示,教师的角色是神圣的,被告滥用被给予的信任犯罪,况且男童年幼,不仅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也无法理解被告行为的对错。
控方也指男童并非被告班上的学生,被告没有理由插手管教。被告接连伤害男童,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试图减低罪行的严重性,称自己只是推了男童的头而已,显示她没有悔意,要求法官判她坐牢至少8个月。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