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狮城男子替中国籍妻子申请长期探访准证时,从未核实任何文件,也没有声明妻子曾有另一个假身份。尽管他声称不知情,却仍被判罚款2000新元(约6313令吉),成了新加坡移民法令新条文下首名被定罪的人。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于2024年底生效的第57(1)(ka)条文,在申请任何移民签证或准证时,申请人或新加坡担保人若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信息,都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他们声称对信息虚假或具误导性一事毫不知情,也难辞其咎。
此案中的65岁新加坡籍男子陈金蓝(音译)是于2025年6月2日,以新加坡担保人身份,替中国籍妻子49岁的林巧明(音译)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他请人代为填写表格,并让对方通过线上提交。
他在申请表格中称妻子没有其他不同身份的证件。但事实上,妻子曾有另一本假护照,且曾以假护照多次入境新加坡。
移民与关卡局于去年9月12日批准了其妻子的长期探访准证。
今年5月8日,两人因涉嫌提供虚假声明被逮捕。
根据案情,两人相识于2002年。当时林巧明持社交访问准证在狮城逗留,一两个月后由于准证已过期,她用非法的方式离开了新加坡,回到中国大陆。
2009至2015年间,她以“林丽明”(音译)的假身份多次出入新加坡。间中,被告多次以她的假身份替她申请签证,由于英语水平有限,他请人代为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林巧明因此得以入境新加坡,并在随后与另一名新加坡公民结婚。
2015年4月前后,林巧明离婚并返回中国。过后,被告与她发展成恋人。
2017年,为了前往狮城探访被告,林巧明在中国以真实身份申请了护照。那时起至2023年间,她多次使用该护照入境新加坡,被告则以新加坡担保人身份替她申请签证。2023年4月28日,两人在中国大陆结婚。
被告声称,他在多次申请签证的过程中都对妻子拥有假身份一事毫不知情。但在新条文下,担保人有责任核实所有文件,不能以“不知情”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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