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 马来西亚一辆被用来非法跨国载客的轿车被新加坡充公,31岁的马来西亚车主不服,针对充公令提出上诉,并表示自己借贷购买这辆车,还有9年车贷要偿还。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车主特基森瓦拉是在去年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兀兰关卡载客时被拦下,车内当时还载有一名乘客。
住在马来西亚柔佛新山的他,被指用私家车将一名乘客从新加坡金文泰的斜阳大道送到柔佛新山,收费70新元(约217令吉34仙)。
该车虽然有投保,但作为出租或以商业营利为目的的用途不在受保范围中。
车主承认,在没有有效驾照或有效的第三方风险车险的情况下,使用马来西亚注册汽车作为公共服务车辆。
检方要求充公车辆,将其收归国家所有。根据《公路交通法》,充公车辆是强制性的。
车主表示,他向金融公司借了大约11万令吉购买这辆车,并且需要偿还9年的贷款。因此,他承受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车主也说,他已经缴了法院罚款。
法庭回应说,无权以减轻处罚为由拒绝执行没收令。
对于充公车辆这项判决,金融公司的代表表示无异议,因为了解有关措施是强制性的。
法官最后判车主罚款1800新元(约5588令吉64仙),并被禁止持有或取得所有类型的驾照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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