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 以700新元(约2323令吉1仙)诱惑15岁少女与他胡搞,完事后逃,分文未付,还导致少女怀孕,最后堕胎,34岁男子被判坐牢2年10个月。
马来西亚籍被告梁艾宇(34岁,译音)共面对3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者的控状和一项诈欺控状,周一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2023年,事发时被告32岁,受害少女15岁。
2023年8月,少女和被告透过交友应用Heymandi结识,两人聊开后,转到Telegram继续聊天。
两人交流期间,被告没有告诉少女自己的真名,而自称是“Z”。被告得知少女只有15岁,家里遇到经济困难,因而需要钱。
被告借此问少女能否为他口交,并愿提供700新元的报酬,少女因为需要钱而答应。
两人在8月26日午夜12时,相约在兀兰60通道第786A座组屋楼下见面。当少女抵达时,被告却说女友在家里,因此不能到他家。
就在少女改变主意要离开时,被告坚持要对方留下,还说会给她700新元,接著带少女到附近的空中花园要进行交易,但少女觉得地点太过开放。
过后,被告又带她到附近的多层停车场的楼梯间,对她上下其手,不仅亲吻她,还非礼她的胸部和指侵私处。被告请少女为他口交后,还无套与她发生关系。
案情指出,被告完事后穿上裤子,就马上跑下楼,穿过组屋跑回家,没有给少女原先答应的700新元。少女没有看到被告到底跑去哪里,当她试图联络被告时,才发现被告已经把她拉黑。
少女最后在凌晨1时40分,自己搭私召车到祖母家。
被告没有给少女一分钱,过后也删除了两人的聊天记录。
2023年10月7日,母亲带少女到新加坡国大医院检查时发现她怀孕,医院职员随后向警方举报这起性侵案。
警方过后展开调查,追查到被告身分后,于11月2日逮捕他。
少女过后堕胎,脱氧核糖核酸(DNA)显示,被告很有可能就是孩子的父亲。
被告至今未做出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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