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儿时因摘芒果时掉下来,导致眼睛被铁枝刺穿,长大后行为乖张,脾气暴躁,今年初醉酒挥拳暴打母亲至全身瘀青,被判监18周,母亲坦承不是第一次被儿子殴打,但她不会因此怪儿子。
被告沈如兴(60岁)昨日在法庭上承认两项包括抵触妇女宪章与蓄意伤人的罪行。
根据报道,1977年4月16日,时年13岁、就读于德儒小学的沈如兴和4个同伴一起到蒙巴登的一处洋房园地,结果他在爬芒果树时不慎掉下来,被一旁的篱笆被刺穿脸颊后,从喉咙直穿双喉脸颊后,导致右下巴被刺穿。
他的老母亲(78岁)昨日在住处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说,自从那场意外后,儿子的性格就变得乖张,脾气暴躁,加上丈夫在该事故的9个月后不幸因车祸去世,她因需要照顾孩子,只能白天泡咖啡,晚上则去倒酒来维持生计,以前没有太多时间看管。
案情指出,被告是一名洗碗工,案发前与没有工作的母亲同住,母亲早在18年前已成功申请针对被告的人身保护令。
今年2月7日,被告下班后到实龙岗的一家咖啡店与朋友喝酒,从晚上7时喝到9时30分。之后,他们又到夜店续摊,几人喝了足足三座啤酒塔。
被告隔天凌晨2时醉醺醺回到家,正在客厅用手机的母亲见他喝醉,便出言相劝。被告十分不满,马上破口大骂,还转身锁上铁门,让母亲无法逃离。他接著冲上前不断挥拳殴打母亲的头跟胸口。母亲用手抵挡,也不断求饶,但被告充耳不闻,继续殴打她。
被告过程中也骂母亲“没用”,因为母亲没带钱回家,还威胁要打死她。被告一直殴打母亲至凌晨3时才回房睡觉。
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母亲,上午10时用自己的钥匙开门离家,打电话给小儿子与女儿求助。两人之后将她带到医院求诊,媳妇则代为报警。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左脸颊与手腕有瘀伤,额头、眼眶和鼻子都出现肿胀。
被告庭上求情时称,他的妹妹探监时告诉他,母亲需要动手术,他愿意用自己的公积金为母亲支付医药费。
他说,据妹妹转告,母亲不想告他,也不想让他赔钱,很害怕若自己离世,无法见被告最后一面。
他向法官求情时承诺,自己以后会好好工作,奉养母亲,希望法官轻判。
不愿具名的老母亲昨晚在住处谈及儿子时,虽然展现出对儿子暴力行为的恐惧,但言语中仅是对他的怜悯和爱。
当询问为何儿子如此对待她,她却始终选择原谅,她仅淡淡回复称“没办法,自己的儿子。”
她指儿子先前曾因犯下其他罪行入狱多年,当时她也曾拿著他儿时受伤的剪报向法庭求情,但因为保释金太高,她无力偿还,最终只能看著儿子入狱。
“在他入狱的前几年,我每天以泪洗脸,直到他出狱后就搬回来和我住。”
她说,儿子现在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小时候那场意外所造成,因此很难去责怪他。
“我也不懂他什么问题,但医生和我说他‘没有头脑了’,那件事过后他的性格就开始变得很暴躁。”
她担心以后自己过世了,儿子会和他弟妹起冲突,也没人顾著他,令她有时不禁希望儿子先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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