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 一名来自马来西亚的船夫带领顾客钓鱼后,擅自驶入新加坡西北海岸附近的莎琳汶岛附近海域,执法人员发现后指示他停船,但他拒绝听从还加速逃离,追捕过程造成撞船事故,两名钓客不幸落水,被告今日俯首认罪后,被判处4个月6周监禁及3下鞭刑。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28岁的被告莫哈末拉西迪今日向法庭承认一项鲁莽驾驶船只的罪名和一项非法进入新加坡的罪名。第三项指控是他未能在海岸警卫队官员的命令下停船,法官量刑时将第三项指控也考虑在内。
根据控状,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当时已担任全职船夫约一个月。他驾驶的是一艘机动玻璃纤维船,上月18日带著两名顾客从柔佛州码头出发进行钓鱼之旅。
两名垂钓客从上午8时一直钓鱼到下午1时馀,随后被告将他的船驶向新加坡西北海岸附近的莎琳汶岛附近海域,尽管他当时是知道不应进入距离新加坡海岸100公以内的地方,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下午2时左右,一名正在巡逻的海岸警卫队人员发现这艘船,莫哈末拉西迪随后惊慌高速驶回马来西亚水域,并拒绝听从停船指示,最终在追捕过程中造成撞船事故,两名垂钓客落水。
莫哈末拉西迪试图移动船只救回他们,当海岸警卫队官员指示他停下来时,他没有服从,而是转向撞向海岸警卫队船只,导致第二次碰撞。
直到海岸警卫队军官拔出手枪要求他停下来时,他才停下来。
当局检查后发现,他们都没有持有效的旅行证件,于是逮捕他们。
根据新加坡法律,非法进入新加坡的惩罚是最高6个月监禁和至少3次鞭刑。
如果鲁莽驾驶船只,危害人身安全,违法者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最高5000新元(约1万6553令吉2仙)罚款,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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