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房地产公司老板赴俱乐部参加晚宴,两杯黄汤入肚,酒后驾驶,竟一路驶入泳池。
被告邓冠豪(63岁)是一间房地产公司老板,他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以及一项酒驾的控状,周一出庭面控时,俯首认罪。
这起事故发生于去年8月27日,晚上9时40分,地点位于新加坡实里达乡村俱乐部。

案情显示,被告当天上午11时许开车到俱乐部,出席一场高尔夫球活动和接下来的公司晚宴。晚宴时,他喝了两杯威士忌,准备开车回家时已经喝醉。
被告行驶至一个左转路口时,竟直行驶入禁止车辆通行的区域,随后穿过俱乐部内的游乐场,最终开到泳池边。
根据庭上播放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车子前轮没入池内时,被告赶紧倒车,但行驶不久后,车头还是栽入泳池。
保全人员接获通报到场,发现被告呆坐在驾驶座上,于是敲打车窗,要求被告摇下车窗,以提供协助。被告未予理会, 还试图倒车,但未能成功。
保全人员协助被告下车, 发现他喝醉,于是报警。
警方到场后对被告进行酒精检测,因酒测不过关,被告当晚被捕。
被告随后被带往兀兰警署,测试结果显示,他每100毫升呼气中含有63微克的酒精,超出法定35微克的近一倍。
根据法庭文件,泳池当时已对访客关闭,被告驾车从禁驶区域一路闯入泳池,前后用了大约8分钟。
过程中,被告先驶上路堤,撞倒植物,随后又撞上附近一栋建筑物外的水管,导致水龙头被撞脱,喷出水柱。接著,被告又将一座储藏箱的侧面撞凹,接连还撞坏了游乐场的路堤与两个庭院灯。
最终,车辆冲入泳池,造成泳池边的磁砖与阶梯损坏,泳池内留下不少瓷砖碎片。俱乐部因此蒙受1万7969新元(约5万9701令吉64仙)的损失。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明知自己醉酒,仍选择冒险开车,驶入俱乐部内禁止车辆通行的区域,无人受伤纯属侥幸。
控方透露,被告酒驾期间至少撞坏10件物品,维修费用高。此外,被告早前也因闯红灯与超速被记分与处以销案罚款。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8至10周,罚款5000新元(约1万6612令吉40仙),并吊牌2年半至3年。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案发时车速并不快,亦无人员伤亡。事后被告也对俱乐部做出全额赔偿,恳请法官从轻发落,以罚款总额9000新元(约2万9902令吉32仙)、并吊销驾照2年半,代替监禁
法官说,需要更多时间斟酌刑罚,案展至明日下判。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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