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 在一家科技公司任职的大马员工因缺钱,窃盗公司457台价值超过21万新元(约69万8317令吉20仙)的GoPro运动相机和配件,并将被窃物品伪装成垃圾掩人耳目,再运到柔佛出售,赃物用来添置家具及家用电器,并以现金全款购买一辆摩哆,东窗事发后,被判坐牢一年9个月。
马来西亚被告莫哈末法伊扎特(27岁)周二(11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一项监守自盗的控状后,法官做出上述裁决。
案发时,被告在万隆科技公司(Ban Leong Tech)担任营运员工,工作地点位于万隆科技在新加坡乌美大道4号的仓库。被告的职责包括盘点采购订单,以及将库存整理归位。
2024年4月15日,仓库的高级经理报警称,公司在进行库存年度盘点时发现有大量物品失窃,怀疑是内部员工所为。
调查显示,2023年11月左右,被告因缺钱,决定窃取仓库物品出售。
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的半年间,他平均每周两次至三次从仓库偷取公司财物,累计窃盗物品价值达21万1970新元(约70万4868令吉8仙)。
这些物品包括457台GoPro与配件套装,总值约19万新元(约63万1810令吉80仙),以及6张华硕(ASUS)显示卡和9台MSI Claws电竞设备。
调查显示,被告在上班时间会将被窃的物品装入黑色垃圾袋封好,伪装成普通垃圾后,再搬到仓库的垃圾处理区。为了不被发现,他会等到同事都离开仓库后,才回到垃圾处理区取走这些物品。
之后,被告会将这些物品卖给一名马来西亚籍人士,交易地点在柔佛州。
被告称,他用赃物为马来西亚的住所添置家具及家用电器,同时也以现金全款买了一辆摩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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