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男子心情不好把猫当出气筒,不但多次虐猫,还两度将猫从高楼抛下,有一次发现猫没断气,竟补上一脚把它踩死。
32岁被告林鹏立(译音)虐猫后曾接受治疗,情况有所改善,不料过后再犯,最后招来牢狱之灾。法庭周五(7日)判他入狱一年两个月,并且禁养宠物一年。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9年底开始虐猫,每当他感到厌烦时,就会特地开车到新加坡宏茂桥组屋区找猫。他起初只是踹猫出气,后来变本加厉,在虐猫后将它们装袋携到别处,有时还将它们虐死,包括从高楼抛下。
2020年4月21日凌晨,被告在宏茂桥3道的一座组屋抓到一只猫,揪著它的脖子提上12楼,然后将它抛下活活摔死。被告下楼确认猫死后,从车上拿出垃圾袋,将猫尸装袋丢弃。
约一个月后,被告对另一只猫下手,这次是将猫从组屋的8楼丢下。他后来发现那只猫没有断气,再补上一脚把它踩死,将猫尸丢进垃圾桶。
庭上透露, 被告虐猫是为了缓解情绪困扰,他表示虐猫使他兴奋激动,感觉获得解脱。
被告在2020年5月被捕,同年12月至隔年6月接受治疗后,情绪不再低落。然而,到了2021年12月,他又无法自我控制,再向猫下毒手。
监视器的录影画面显示,他当时抓起一只猫狠狠地砸向墙壁,连续做了两次,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那只猫后来被送往兽医诊所,证实多处骨折,留医14天。
这起虐猫案被控方形容为历来最恶劣的虐待动物案之一。被告共面对5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的罪名,早前对其中3项认罪,另两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律师早前在法庭上求情说,他的当事人犯案时患有严重的忧郁症,这与他的罪行有关联,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控方反驳,指被告在前两次犯案后已寻求治疗,后来再犯是他个人的选择。
控方表示,被告是预谋干案的,事后还抛尸掩盖罪行。
承审法官苏文龙周五下判时指出,被告行为残暴,对社区猫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痛苦,虽然他患有严重抑郁症,但罪行不可宽恕。
不过,考虑到被告的求情因素后,法官认为,控方求刑两年监禁过重,最后判被告入狱一年两个月,禁止养宠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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