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马来西亚男子没钱买饭,爬入后港海南村熟食中心,偷走两个摊位共计428新元(约1416令吉45仙)当饭钱,换来4个月的牢狱之灾。
这起偷窃案发生在今年8月11日,晚上10时30分。马来西亚籍被告纳格斯瓦然(38岁)爬入后港一道第105座的海南村熟食中心摊位偷钱。
被告共面对4项破门行窃控状,昨日承认其中两项,馀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天到熟食中心,发现不够钱买饭吃,决定从两个没开的小贩摊位偷钱。被告先站在塑胶椅上,爬入第一个摊位,从铁罐子偷走400新元(约1323令吉79仙),之后再爬出,并走到第二个摊位。被告在第二个摊位外发现一个塑胶桶,决定用来爬入摊位。被告在摊位内发现抽屉里的红包,偷了28新元(约92令吉67仙)。
其中一名失窃400新元的摊贩隔天做生意时,并未使用铁罐里的钱,因此不知道钱被偷。直到13日凌晨3时30分,摊贩开档时,打开铁罐,才发现现金失窃,摊贩的老板报警。
另一名摊贩同一天开档,也发现红包钱被偷。
根据控状,被告还分别潜入其他两个档口,但并未从其中偷走任何钱财。被告前后偷走428新元,案发当天下午被捕,警方只寻回175新元(约579令吉16仙)。
第一名失窃的摊贩老板报警时称,熟食中心有约5个档口遭人潜入,熟食中心有安装电眼。
该名老板也称,这是熟食中心第二次发生失窃案。
控方指出,被告没有案底,要求法官判他入狱4到5个月。被告求情时,恳求法官从轻发落,也寻求原谅。
法官最终判被告入狱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