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阿叔在小岛全裸骑脚踏车,称衣服“被大海冲走”,向两名女子讨衣服穿被拒,两女子隔天三次见到阿叔,发现他再次全裸骑行而报警,阿叔最终被判接受强制性治疗一年。
被告梁荣伟(54岁,音译)面对5项抵触杂项(公共秩序与滋扰)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两名报案的女子于去年11月14日抵达拉札鲁斯岛露营,当天傍晚看见被告全裸骑脚踏车。被告发现两人后,匆匆停下脚踏车,躲进附近的草丛中,两人便不加理会。
不久后,被告再次全裸骑著脚踏车出现在两人面前,她们这次掏出手机拍下被告的影片和照片。被告停下脚踏车后走向她们,询问是否有衣服可以给他穿,并表示自己的衣服被大海冲走。两名女子拒绝后,被告转身离开。
隔天,两人分别三次遇见被告,被告从穿著衣服骑脚踏车到后来又再次全裸骑行。
调查发现,被告11月14日傍晚离开拉札鲁斯岛,隔天再搭船进岛。
此外,被告在去年5月18日和23日,分别在新加坡国大大学城李棕体艺中心和南大校园的残障人士厕所,脱下裤子向女大学生求助,还要求对方帮他把裤子拉起来。
案件周四过堂,控方参考强制性治疗报告结果,促请法官判被告接受12个月的强制性治疗。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的精神状态与犯下的罪行有关联,念及被告是初犯,恳请法官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