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 一名青年近3个月内多次顺手牵羊,经过篮球场偷拿手机,和朋友进入各商店偷文具、衣服,共盗走价值2157新元(约6972令吉31仙)的财物。
被告弥塔(18岁)被控共10项包括偷窃、不诚实盗用财物以及违反保释条例等罪名,他承认其中5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今年6月2日趁一名少年在打篮球时,偷走少年放在桌上的苹果手机,社区中心的工作人员透过监控发现被告,被告还拒绝承认。
当时的监视器显示,被告经过看到桌上的手机无人看管,于是拿走迅速离开。手机价值约1350新元(约4363令吉75仙)。
在4月3日凌晨,被告看到路边送餐员的摩哆时,又心生邪念,打开后座箱子,盗走一个单肩包,单肩包内装有总价值324新元2角(约1047令吉95)的财物。送餐员报警。
6月27日,被告还曾与朋友一同在两家连锁商店顺手牵羊,偷走共值70新元8角(约228令吉85仙)的原子笔和99新元8角(约322令吉59仙)的长衣长裤。
在偷走商品后,被告又与一群朋友在文礼通道第176B座组屋下玩滑板与点火。路人看到后报警,结果被告被发现当时正因未遵守保释条例而被通缉。
根据控状,被告共在9次不同场合偷窃或盗走约2157新元8角(约6974令吉89仙)财物。
案情进一步披露,今年4月8日,凌晨约12时,被告透过未关上的铁门,溜进咖啡店,偷走一个摊位柜台上的捐款箱。
摊位厨师清晨7时开摊做生意,发现放在柜台上的捐款箱不见了,并在查看监控后发现被告曾溜进咖啡店偷窃。
捐款箱内约有200新元(约646令吉48仙)现金,但被告最后只赔偿69新元1角(约223令吉36仙)。被告向警方承认,他因急而需要钱,所以起意偷走捐款箱。
法官判被告进入青年改造所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