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大马男子8个月内走私13条金龙鱼入境新加坡,落网后还在群组内向顾客筹钱支付可能被判的罚款额,称若有人助他“度过难关”,以后可抵扣购买金龙鱼的费用。
被告是50岁的马来西亚男子刘金源(译音),共面对11项抵触濒危物种(进口与出口)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9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认识一名叫“亚伯”的男子,对方出价300至450令吉,要被告从马来西亚开车走私亚洲金龙鱼到新加坡。“亚伯”承诺被告,成功走私金龙鱼后,便会收到酬劳。
今年5月7日,下午4时,被告到“亚伯”儿子的水族店取货,将一条包装好的金龙鱼藏在一麻袋里,再将它放进一个装有水的桶里。被告将桶子藏在车子后车厢最深处,前方放大型工具掩人耳目。
被告在傍晚6时24分开车抵达新加坡大士关卡,车子刚好安排接受随机检查。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检查车厢后,发现被告走私金龙鱼。警方在被告的两台手机里,找到他与“亚伯”和买家沟通的证据。
调查揭露,被告在去年9月20日至5月7日间,共11次走私13条金龙鱼到新加坡。
被告落网后获准保释,期间在今年5月16日传送短讯到金龙鱼爱好者群组,希望透过众筹应付可能将面对的罚款,并承诺顾客的任何贡献将抵消日后走私金龙鱼的费用。
“帮帮我渡过难关,待我回到马来西亚后,我会继续偷运金龙鱼到新加坡,我会与我的供应商继续合作,更好地把鱼送到你们家。”
被告求情时说,他在新加坡从事建筑工作30多年,母亲当时患病需要洗肾,作为家庭支柱的他为支付母亲的医药费才会犯罪。
他也称,后来一时糊涂才会在群内发讯息筹钱,母亲已经过世,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从被告在群组内发送的讯息内容可看出他没有悔意,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9至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