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 女佣洗澡时发现被男雇主偷拍,向雇主太太告状,男雇主不但抵赖还自己报警,谎称偷拍者和自己用同款手机,直至警方翻阅手机的相册,删除画面的相册找到受害人洗澡的影片,男雇主才承认偷拍,最终被判坐牢3个月又2周。
被告是38岁的新加坡男子,周二承认一项偷窥罪名。受害者是被告聘请的25岁缅甸女佣。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分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据案情,被告与妻子、孩子、受害人同住一屋檐下。今年3月19日,下午1时15分,被告趁著只有自己和被害人在家时犯案。
当时,受害者在厨房旁的浴室洗澡。被告见状,拿出手机从浴室上端的百叶窗暗中偷拍。
受害者洗澡时,从镜子看到被告的手机,吓得连忙蹲下,直到被告移开手机,她才继续洗澡。
事后,受害者不知所措,打电话给自己的姐妹求助,对方建议她告诉被告的妻子。
被告的妻子下午4时回到家,但由于被告还在家,受害者不敢告状。晚上10时25分,受害者终于鼓起勇气告诉被告妻子。
妻子立刻与被告对质,怎知被告却佯装不知情,还自己拨电报警。
他对警方说:“我的女佣看到有人用跟我一样的黑色手机拍她洗澡,她现在才跟我们说。事发时只有我和她在家。”
被告在警方抵达前删除偷拍视频,但删不干净,结果当场被警方在手机相簿里找到影片。
根据案情,警方到场后,翻阅了被告手机的相册,最后在删除画面的相册找到受害人洗澡的影片。被告这时才承认自己偷拍受害者。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在犯案后没有承认错误,毫无悔意。
法官也斥责被告,身为受害者的雇主显然失责,偷拍女佣的行为非常可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