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 涉及30亿新元(约100亿9300万令吉)洗钱案的两名前银行关系经理以及一名前私人司机将于今日被控上法庭。
根据新加坡警方周三(14日)发布的文告,苏宝林和王水明的26岁银行关系经理,以及林宝英的35岁银行关系经理将被控。另一人则曾是目前被通缉的苏炳海的私人司机。
文告透露,受雇于新加坡一家外国银行的26岁中国籍男子被指控在2020年12月左右,教唆苏宝林以伪造的贷款协议欺骗另一家银行他的存款来源。
他也被指在2020年12月15日代苏宝林收取48万1678新元(约162万523令吉75仙)的现金,但无法合理交代这笔钱的来源。
此外,他被指控在2021年4月19日至25日之间,伪造一份贷款文件,欺骗自己所受雇于的银行王水明的资金来源,助王水明在2021年3月29日存入99万9980新元(约336万4262令吉71仙)。
他因此将被控10项控状,包括伪造文件、洗钱、妨碍司法公正、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提供假资讯的罪名。
同样受雇于新加坡一家外国银行的35岁中国籍男子则被指接收林宝英提供的伪造税务文件,并上交给银行,协助她在瑞士开设户头,因此将被控一项控状。
41岁的新加坡男子则曾是苏炳海的私人司机;苏炳海是已经离境的17名涉案人士之一。
他被指向警方谎称苏炳海没有托他保管任何财物,并协助苏炳海处置4辆车,因此将被控两项控状。
新加坡警方去年8月15日展开全岛行动,逮捕苏文强、苏海金、王水明、苏宝林、张瑞金、王宝森、陈清远、林宝英、苏剑锋和王德海。
他们在今年4月2日至6月10日之间,陆续被判监禁13至17个月不等,刑满出狱后在5月6日至7月26日之间被驱逐出境,禁止再次入境。
上述10人共有总值超过10亿2527万新元(约34亿4934万6600令吉)的资产被起获或冻结,相等于超过92%的9亿4450万新元(约31亿7760万9700令吉)在他们被定罪后被充公。
涉案的另外20亿新元(约67亿2900万令吉),据悉都属于已离境的17名涉案人士,包括苏炳海、苏福香、苏永灿、王火强、王水挺和王斌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