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涉嫌在幼儿园踢伤4女童的小腿,56岁前女教师今日被控虐童。
被告今日上午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在相关法令下,为保护女童,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漏其身分的资料,包括事发地点及被告的姓名。
控状显示,被告在今年4月2日,上午11时55分左右,踢了一名4岁女童的右小腿,对她造成伤害。
被告面控后,控方表示已准备好让她认罪,但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需要更多时间向被告了解案情,同时将申请查看案发时的电眼画面。
控方则在法庭上申请媒体禁制令,以保护受害者的身分。
法官批准控辩双方的申请,被告也获准以1万5000元保释,案件展期至9月10日再度过堂。
根据报道,被告被指在幼儿园内把女孩踢到小腿瘀青。女童的父亲受访时说,事发当天接女儿回家时,她突然申诉右腿疼痛。初步了解事发经过后在同日决定报警,并带女儿到医院验伤。
幼儿培育署发言人回复《8视界新闻网》询问时透露,接获通知后展开调查,学前教育中心也立即让涉事教师停职。这名教师随后辞职,目前没有继续在学前教育领域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