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男子误以为一名6岁男童踢了他的儿子下体,上前质问时竟不等对方回复,直接朝男童脸上挥拳,被判坐牢5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道,53岁新加坡籍被告麦伟宏(译音,Mak Wai Onn)昨日(18日)承认了一项蓄意伤害未成年人的罪名。
案情显示,被告与妻子去年10月18日到一家增益中心接6岁儿子下课。当时,被告妻子接儿子回到车上时,向被告说老师指儿子被人踢了一脚。
被告开车离开增益中心后,儿子突然说下体开始作痛,于是立即停车。被告查看儿子下体后,声称看到儿子的腹股沟发红,于是便开车返回增益中心向老师了解情况。
不过,被告妻子尝试了解情况后,指老师与相信涉事的6岁男童都无法说明具体情况。被告听闻后,决定亲自弄清楚状况。
当被告抵达中心时,男童祖母正好前来接他。被告在无法确定男童是否是罪魁祸首的情况下,就上前质问男童是否踢了他的儿子一脚。
不过,在男童还没来得及回答之前,被告直接朝他脸上挥了一拳,所幸他当时紧握祖母的手,只是往后摔倒在地。
一名目击者见状后报警,男童随后也看了医生检查情况。经检查,男童身上没有明显的受伤迹象,情况也无大碍,最后被转介至儿童精神科和骨科部门接受进一步评估。
被告全额赔付男童的医疗费,共计440.65新元(约1542令吉)。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指出,他承认自己确实打了男童一拳,但称当时他“调整了他的力度”。
“我的本意不是想要打晕他或伤害他,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我当时非常愤怒,马上就后悔了。”
此外,被告还透露,他当时很生气,同时也担心如果儿子继续在增益中心上课的话,之后会再次被人踢。
他也要求法官轻判,指他有3个孩子,年龄分别为10岁、7岁以及一个新生儿,如果坐牢的话,孩子们得由妻子一个人照顾。
对此,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当时的行为不太合理。
“首先,你问受害者是否踢了你的儿子,但在受害者做出反应之前,你就打了他。其次,即使受害者踢了你儿子,你应该做的是找出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以确定对错然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法官补充,即使男童确实踢了被告的儿子,被告应该做的是告知男童父母他的不当行为,并让他们自己处理。
为了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庭下令不能公开增益中心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