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21日综合电)西班牙《科佩电台》报导,前皇家马德里球星C.罗纳多与西班牙法律部门达成协议,接受两年刑期(但予以缓刑)判罚,同时将向税务部门补缴1356万欧元的税款,以及526万欧元的罚款,总共为1882万欧元(约8969万令吉)。
科佩电台称,转会祖云杜斯后,C罗急于切割与西班牙的一切关联,其中就包括尽早摆脱西班牙税务部门和法院的纠缠,他的团队最终与对方达成了上述协议。不过,根据西班牙法律,所谓的两年刑期(缓期),C罗未来根本不用执行,因为凡判罚刑期在两年或以下的,只要是初犯实际上都无需坐牢。
C罗这次离开皇马,很大原因是厌恶西班牙当局的纠缠。据英国媒体报导,C罗已将马德里的豪宅标价480万英镑出售,同时关闭在马德里的一切生意。
之所以选择转会意大利,其中因素是C罗不必像在西班牙那样交那么多的税。根据意大利新通过的法律,那些新来到意大利的缴税者们,在意大利之外挣到的那部分收入,最低只需缴纳10万欧元的象征性税金,这对C罗及其团队来说是极具吸引力的,因为他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全球各地。
意大利的税收规定会让C罗开心。据媒体披露,由于两国税法不同,C罗在皇马的税后周薪为36万5千欧元,到了意大利则会变成接近50万欧元。
实际上,西班牙当局近几年才开始对明星的肖像权税务问题动刀。2014年前,公众人物通过国外公司操作得来的肖像权收入,被定义为境外收入,不必缴纳税金。但从2014年起,西班牙当局开始严打这种操作,很多明星中招,其中就包括足球圈的C罗、梅西、穆里尼奥、马斯切拉诺、莫德里奇和桑切斯等,都遭到了追加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