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 人民公正党柔佛州副主席兼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质疑,柔佛州政府增设10名副行政议员的举措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并呼吁州政府公开交代相关职位的设立法源、薪资津贴来源及每年涉及的公共开支。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柔州政府不能仅以“协助行政议员”为由一笔带过,而必须向人民厘清,这10个职位究竟是根据何种法律、州法或授权所设立。
也是一名执业律师的潘伟斯特别强调,柔佛州宪法虽有订明州务大臣及州行政议员(Exco)的委任方式,但宪法条文中根本没有“副行政议员”这个职位。
“州政府必须交代清楚,这些副行政议员究竟是宪法或法律下的正式职位,还是仅凭行政决定所设立?若无明确法律授权,行政机关是否有权私自设立涉及公共资源与纳税人钱财的新官职?”
他提醒,若该职位的法律基础模糊,未来恐面临合法性的司法挑战,届时不仅影响受委者的身份,连带其任内参与的会议、决策、签署的事项乃至推动的政策,都可能引发争议。
薪资津贴来源不明 纳税人有权知情
在薪酬与福利方面,潘伟斯引用《1980年柔佛州行政成员及州议员(薪酬)法令》(Enakmen No. 8 Tahun 1980)指出,该法令已明文规定州务大臣、行政议员及州议员的薪金与福利制度,但“副行政议员”并不在该法令规定的范畴内。
“大臣与行政议员领取公帑是依法执行,但副行政议员的薪水由谁决定?谁有权批准?是否已修订法令或获得州议会通过?”
他呼吁州政府向纳税人公开说明,每名副行政议员的每月薪资与津贴数额、10人一年涉及的总开销,以及他们是否享有官车、司机、特别助理、办公室等政府资源,甚至未来的退休金保障。
联邦副部长皆依法委任 州政府不应先斩后奏
潘伟斯以联邦政府为例指出,联邦副部长的职位与薪金均受《1980年国会议员薪酬法令》严格规管;相较之下,柔州政府更不应在未说明法律授权与薪水来源的情况下“先委任、后解释”。
他重申,此质疑并非针对任何受委个案,而是捍卫法治与公帑使用的基本原则。他要求柔州政府尽快公布副行政议员的委任程序、职责范围及财务明细,将相关问题解释清楚,避免未来出现不必要的法律挑战。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