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4日讯) 4名非法外劳企图贿赂警员以逃过法网,贿赂金总额超过2000令吉,惟警员不为所动,反而以贿赂罪名逮捕有关外劳,3名清廉警员受到赞扬。
这3宗企图贿赂案分别于7月18日、8月28日及10月9日发生在昔加末地区。
3名拒绝受贿的警员分别是32岁巡长赛阿兹汉、29岁巡长莫哈末沙菲克及24岁普通警员罗文。
昔加末警区主任阿末詹比里警监今日在新闻发布会,公开赞赏3名警员的高尚情操。出席者包括副警区主任黄信杰副警监。
他指出,涉及贿赂警员案的4名外劳分别是一名孟加拉男子、 一名印度男子、一名尼泊尔男子及一名印尼男子,他们企图贿赂警察以逃过1952年毒品法令及1963年移民法令。
企图贿赂案发生在警察设路障、警车巡逻及摩哆巡逻期间。
他指出,首宗案件中,孟加拉男子因无法出示护照而企图贿赂警察。
他表示,在第二宗案件,一名印度男子及一名尼泊尔男子被巡警拦截检查时,因无法出示证件,企图以金钱贿赂警察。第三宗案件,一名印尼男子因涉及案件而企图贿赂警方。
以上3宗案件已交由昔加末反贪委会调查,当局已援引2009年反贪委会第17(b)法令开档调查,同一时间,涉案者也在1953/63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及第6(1)(c)条文下被调查,另外,警方也会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下展开调查。
警方劝请民众,勿企图贿赂警方来逃过法律制裁,这样反而得不偿失,面对更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