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9日讯)针对居銮商家申诉,居銮市议会制定广告招牌新条例,招牌须有爪夷文,居銮马华党鞭颜丽秋澄清,经与居銮市议会主席阿祖拉瓦蒂了解情况后,被告知市议会并无强制非穆斯林商家在广告看板上写上爪夷文,仅是鼓励商家这么做。
她说,根据居銮市议会主席和市议会执照小组主任的确认,任何广告看板的字样文字都必须先提交给国家语文局审核,以确保符合国家语文规范。
“若文字未通过审核,商家将无法向市议会提交广告看板申请。”
颜丽秋今日发布文告,作出上述澄清。
有媒体报导,居銮市议会出台新条例,招牌上的业务种类,如杂货店(Kedai Runcit)、饮食店(Kedai Makanan Dan Minuman)、餐厅(Restoran)等,招牌左上角是马来文,右上角则须写上爪夷字。
颜丽秋说,针对近日发生的案例,广告看板设计图因未写上爪夷文而遭到国家语文局拒绝。居銮市议会将与国家语文局进一步沟通,以明确非穆斯林商家广告看板的语言规范,确保商家权益不受侵害。
据了解,居銮市议会并未在官网公布此项新条例,也没有发函通知相关业者,不少广告设计业者并不知有上述新条例。有关业者是在他们把招牌稿件提呈给国家语文出版局申请审核和批准时,才获悉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