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6日讯) 邪教组织“米拉阿伯拉罕(MILLAH ABRAHAM)”14名信徒,因违背伊斯兰教义和拥有违反伊斯兰教义的出版物,今早被带上峇株巴辖伊斯兰法庭面控。
14名信徒包括11名男子和3名女子,年龄介于30岁至70岁之间,包括一名宗教师(Iman)和一名副校长。
14名被告是在2003年柔佛州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第13(1)(b)条文下和第9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同时将被充公违法物品和接受宗教辅导。
他们个别面对一至两项控状,控状由通译员在法官莫哈末沙希尔面前念出,庭上并没有进行认罪与否的环节。
承审峇株巴辖伊斯兰法庭法官莫哈末沙希尔依据上述法令第67条文,将14名被告依据所发生的地点和逮捕地点,移交至相关县属的伊斯兰法庭进行审理。
被告们获准保释,每项控状的保释金为5000令吉以及两名担保人下保外候审。
主控官为阿末瓦非,被告们没有代表律师。
14名被告是分乘柔佛宗教局的客货车,在大批官员和警方押送下抵达法庭。
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执法组联合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以及柔佛州警察总部,本月1日在柔州4县,即峇株巴辖、笨珍、麻坡和昔加末展开联合行动中被逮捕,当时总逮捕人数为17人,包括14名被告。
米拉阿伯拉罕教义试图融合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教义,并赋予可兰经全新的解释,而未根据正统传统的注释梳理,且相信新先知的存在。
柔佛州早在2015年7月30日,已将米拉依布拉欣阿伯拉罕组织列为异端,并在2016年4月28日通过宪报发布。
宗教局是在接获该邪教组织活跃的投报后展开逮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