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幼童保姆家昏迷脑死”案,被幼童母亲指控畏罪潜逃的保姆澄清,由始至终都不曾避而不见,在事件发生后也配合警方调查,并非如幼童母亲指控般躲起来。
涉及这起案件的保姆曾苑玲(36岁)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她是从今年3月20日开始照顾当时约10个月大的苏姓女童。
她说,这起事件是7月3日,傍晚5时11分发生,当时帮女童洗澡后,将她放在学步椅上玩,但女童突然眼睛闭了一下,就突然昏倒。
“我马上跑到对面向同为保姆的邻居求助,再一起把妹妹(女童)载送到附近的诊所急救。”
她称,女童当时看起来像缺氧,因此想送到诊所抢救,但因诊所设备不齐全,护士急召救护车,再把女童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诊部抢救。
曾苑玲表示,女童被送到急诊室后被注射强心针,恢复心跳。女童母亲也赶抵现场,被告知女童太晚送到医院抢救导致脑部缺氧。
她说,女童随后被送到加护病房照顾,女童母亲也叫她回家。
“我之后每天都主动向女童母亲了解情况,不管是致电或是发讯息,她都没有回复。”
曾苑玲称,直到警方在7月9日当天上门调查,她才知道女童在7月8日逝世。
“我按照警方的指示,在7月10日到江加埔莱警局录口供。”
她驳斥,女童母亲指控她逃走的说法,并称在事件发生后,一直都主动了解情况,不曾逃回家乡,也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女童母亲日前在社交媒体发文申诉,年幼孩子在保姆家中突然失去意识,送往医院后证实因缺氧太久脑死,她指控涉案保姆疑畏罪连夜逃回家乡,对于孩子之死怀疑另有蹊跷,已向警方投报,要求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