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每消费10令吉,扫码电子支付要给多收10仙?小贩中心业者以银行作为借口,向采用扫码电子支付的消费者征收额外费用,最后遭执法人员查出目前并这项条例,为此开罚!
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诺丽娜于今早10时40分在接获消费者的投报后,前往位于敦阿里路的小贩中心展开检查。
根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导,该小贩中心的一名女小贩当场向诺丽娜承认,但凡扫码,以电子支付的消费者,每消费10令吉,将被额外征收10仙。
诺丽娜表示,该名小贩的解释是,银行向业者征收该笔费用,为此他们在没有发出通告的情况下,先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不过,经过调查,银行否认有这回事,即银行没有向业者额外收取相关费用。因此,当局援引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开档调查,开出200令吉的罚单予业者。”
她续称,当局将针对此事开档调查。她希望小贩们奉公守法,不能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随意调涨物价。
早前,一名媒体工作者,以及一名在该小贩中心吃早餐的顾客个别消费3令吉70仙,以及14令吉,当要扫码,使用电子支付时,却被小贩告知要征收额外10仙和20仙的费用。当受到质问时,业者以银行向她收费作为借口,直指10令吉要被多收10仙,20令吉就20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