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餐饮和酒吧业者不能使用以盎司(oz)为单位的量杯调饮料?!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针对近期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到甲市2间售卖酒精饮料的店突击检查,强调不能使用盎司为单位,只承认毫升(ml)为单位的量杯一事,认为当局矫枉过正。
他指出,该局的执法人员在社交平台TikTok的视频,强调业者必须遵守法律,当局不接受盎司(oz)为单位的量杯调饮料,将引起业者的恐慌。
“当局指,根据1972年磅秤及测量法令(Akta 71/Akta Timbang dan Sukat 1972)下,液体饮料的单位需要采用毫升(ml),不能用盎司(oz)计算。”
他表示,业者们在调配无酒精饮料,或鸡尾酒时,都会使用这类一整套的不銹钢的调酒工具,包括量酒杯、摇酒杯等调出一杯饮料,然后以一杯的量来收费,而不是依照毫升收费。
“其实量杯只是调饮料的工具之一,且国际一路以来都在使用的,为何当局要如此执著。当局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无需制造不必要的恐慌。”
邱培栋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如是指出。
同时,他认为,当局不该未审先判,执法单位所到访的2个地点,其中一间是世界闻名的咖啡馆 ,直接曝光,让人觉得该咖啡馆违法,影响该咖啡馆的形象。
无论如何,他说,他将针对此课题,向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反映,希望部长介入,寻找更完善的方案,解决业者的担忧。
“当局应该去了解业者们准备饮料,尤其使用这类工具来调配鸡尾酒和无酒精饮料的过程。或许当局可以建议业者在价格表写明1盎司等于多少毫升,让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