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针对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递交正式信件予联邦政府必须使用国文一事,民政党柔佛州青年团秘书柯福特质疑,是否有征询过拥有官方语文自主权的砂拉越的意见,否则就是已经违反联邦宪法赋予东马州属的自主权。
他说,根据1963/67年马来西亚国语法令并未延伸至砂劳越,这是宪法保障砂劳越自主性的条文。砂拉越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英文还是马来文致函政府,因为这两种语文都是砂拉越的官方语文,
柯福特今日发文告质疑,首相安华发表致函政府部门非马来文一概退件言论,这是否已经严重影响到该州属在致函联邦政府时能够使用英文的权利。
他认为,首相的言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因为这将会使得国人对该政策感到混淆,尤其是砂劳越人。
“东马尤其是砂劳越在我国拥有高度的自主权,同时联邦宪法赋予他们能够自己订立官方语言的权利,政府不能一意孤行的推行有关政策,联邦宪法第161(3)条文有清楚阐明这点。”
他也说,英文作为国际性语言,是我国与外国公司尤其是欧美国家沟通的唯一语言,政府有必要加强我国人民的英文,这样才能在国际社会中有著一席之位与之竞争,打响“马来西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