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1日讯) 柔州房屋与地方政府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嘉福尼透露,柔佛可负担房屋政策今年内做出更改,所有新签署合约的可负担房屋,10年内不能转售,在此之前则是禁止转售期限为5年。
“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可负担房屋,在2023年之前,只要超过5年之后就能转售,但是从今年开始,则把禁转售期限延长至10年。若屋主在未届满前进行买卖,在向有关当局申请房屋转卖手续时将会被驳回。”
莫哈末嘉福尼今日在柔佛第15届第2季第1次立法议会休息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不少网民对可负担房屋是否能转售提出质疑,作出上述说明。
他也解释,所有可负担房屋可以租给他人居住,只有政府租赁房屋(RSK)和人民组屋(PPR)不能转租他人,否则将会终止持有户的租赁权。
“随著政策改革,当局将会加强执法,避免政府推行可负担房屋计划的初衷被滥用。”
另外,他透露,根据截至今年1月31日的数据,柔州共有33个生病工程,州政府欢迎遇到问题的发展商主动向州政府寻求协助。
“我所担任主席的柔州规划、设计和审查委员会,在过去协助发展商处理生病工程,包括位于哥打丁宜的一项涉及620个单位的房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