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交通灯前兜售腌制切片水果的小贩将水果存放在水沟和下水道处遭民众举报,交警前往视察地点时发现大量保丽龙箱。
交警是在柔佛州交警局接获民众投诉后在乌达新镇地区展开街边小贩特别取缔行动,在水沟发现有几个装有腌制及包装好的切片水果,并在下水道旁发现几个空的保丽龙箱。
柔佛交警主任古玛拉山怒斥小贩将一箱箱腌制水果存放在水沟和下水道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轻视食物卫生和疾病传染的风险。
“小贩寻找简易存放的途径外,也聘用外劳在交通灯前向路过车辆兜售腌制切片水果,以取得道路使用者的同情购买,对兜售小贩和道路使用者造成可能发生意外的风险。”
他说,根据数据,柔州共有52个街边小贩据点,大部分是在主要道路的交通灯附近。
他指出,在公共道路兜售食物已经触犯了法律和条例,无论买房或卖方都可以在1959年陆路交通条规第10A(1)及第10A(2)条文下,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在地方政府条例下,也可以对小贩开出罚单及充公所有物品。”
他提醒,所有在道路交通灯前兜售食品的活动必须停止,以确保不会出现死亡车祸或干扰交通秩序。
他也促请道路使用者,在施予同情购买前需三思,因为卖家聘用外劳兜售食品的行为相当不负责任,且不注重食物卫生,以最低成本赚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