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讯)患癌妻子突发呼吸困难生命垂危,丈夫电召私人医院救护车车,医院职员却一再确认可否承担650令吉的救护车费用,事主不满耽误救命的黄金时间,妻子在救护车抵达之前逝世。
丈夫黄锦兴(45岁,品管工程师)表示,本月15日当天,他如常下班回家与妻子叶晓燕和孩子聊天吃饭,但妻子吃饭后开始有呕吐现象,之后开始呼吸困难。
他说,当时约晚上9时许,他连忙致电上门观察病情的护士,护士催促致电某家专科医院,要求救护车载送服务。
“我们按照指示,我便让大女儿致电医院,我陪伴在妻子身边。医院接线人员重复询问妻子和家人资料及住家地址,同时还不断强调救护车服务需付650令吉。”
黄锦兴今日通过马华巴西古当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副主任洪敦集召开记者会,希望医院能做出改善,并向他们一家人致歉。出席者包括该局协调员林锦文及事主大女儿黄仅茹。
“我们一边回复医院职员的询问,一边焦虑妻子情况,大约10分钟后,我们接获救护车司机来电,对方确认650令吉救护车服务费和住家地址,并说现在才要出发。我们一听就急了,然后一直看著妻子慢慢没有气息了。”
黄锦兴表示,他随即取消这间私人医院救护车服务,转而致电政府医院,救护车10分钟内抵达确认其妻子已经死亡。
没将急救摆在第一顺位
他激动地说,他已向该间专科医院表明可以支付上述费用,但医院职员却不断再三确认缴付650令吉的救护车费用,而不是将急救摆在第一顺位。
他透露,妻子今年40岁,生前是在新加坡工厂工作,去年6月突然觉得头痛,在同事陪伴下前往当地医院检查后发现脑部和肺部有癌细胞,诊断为癌症第4期。
“我们将她转入吉隆坡一家私人医院接受治疗,她出院后就一直在家休养,定期前往医院检查,并有护士上门观察病情。”
黄锦兴说,他们曾有电召私人医院救护车的经验,当时救护车在10分钟抵达,成功救回妻子的性命。
他表示,他昨日亲自前往该间专科医院投诉,院方告知将会展开调查,并避免再发生类似事件。与此同时,他也向柔佛卫生局投诉。
“事情发生了,也无法指责任何人,只希望同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并希望院方能做出改善。”
洪敦集希望各医疗单位能以此警戒,以拯救生命为主要责任,同时也希望院方向家属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