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 柔州团结、国内贸易及消费事务行政议员张发虎披露,截至本月26日,柔州贸消局已在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条文下发出72张通知,要求商家针对是否随意涨价牟取暴利配合调查。
“当局也在今年一月展开的巴刹行动(Ops Pasar)中,开出了10张罚单给违规商家。”
张发虎昨日携同8名执法人员,前往新山城中坊、城中城以及富力广场展开检查后发表文告表示,除了监督商品价格,执法人员也要确保日常食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充足,不会导致人民的负担。
他提醒,业者必须时刻严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尤其是在马新边境逐步开放的关键时刻。
与此同时,张发虎也透露,自柔州迈入国家复苏计划第三阶段,即从10月8日至今,当局共对6854个营业场地,包括5257家杂货店、1120个批发商以及477家制造商进行突击检查。
抵触条例的商家,将在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名成立,个人违例,初犯可被判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违例公司,初犯可判最高50万令吉罚款;重犯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
民众若发现有不法商家随意涨价牟利,可联络贸消部热线1800-88-6800,或通过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发送短讯至019-279 4317,或电邮至e-aduan@kpdnhep.gov.my提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