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 民主行动党士姑来州议员陈泓宾与巴罗州议员谢奥玛敦促,柔州政府尽速修改柔佛州宪法第16条文,扩大选民投票群体,让更多年轻人能够通过选票发声,维护议会民主的健康发展。
他们透露,他们在昨日的柔州议会提出18岁投票政策的相关问题,包括询问柔佛州政府是否有相关准备或计划,与中央政府同步落实18岁投票的相关政策。
“我们获得柔佛州务大臣拿督哈斯尼的书面回答,如果中央政府已做好准备落实18岁投票针车,柔佛将会随后跟进,并准备实行。”
陈泓宾与谢奥玛今日发表文告,这么透露。
他们表示,根据柔大臣书面答复,如果要实行18岁候选人政策,就有必要修改1895年柔佛州宪法第16条文,柔州政府目前正在从法律角度探讨相关机制,最后由柔佛州政府做最后的决定。
他们认为,中央政府在18岁投票的修宪案当中囊括3大元素。第一,18岁以上的公民将自动登记成为选民;第二,允许18岁以上的公民享有投票权;第三,允许18岁以上的公民成为候选人。
“柔佛最高立法机构,即柔佛州议会需依据18岁投票修宪案的3大元素,对柔佛州宪法第16条文进行修宪。联邦宪法作为马来西亚最高法律,我们希望柔佛州政府立即采取行动,修改州宪法相关条文,避免柔佛州宪法与与联邦宪法有所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