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28日讯) 马华全国公共服务投诉局副主任蔡建文透露,近期接获超过约15起关于怀疑个人资料无故外泄的投诉,遭来电询问是否要买卖租房子、保险、贷款、信用卡、债务重组、借钱或诈骗。
他表示,本身也经常收到关于询问是否要租房子及贷款等电话。
他提醒,不要接听不认识或不知名的来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呼吁政府特别是通讯多媒体部门加强管制及进一步强化国人个人资料保护法令。
蔡健文今日发表文告,这么透露。
他说,一般上这些个人资料能够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依据个资数据和数量多寡来收费,这也让许多人能够通过网上购买或第三方购买,以获得个人资料。”
“根据《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如果未经本身的允许的话,任何单位不应该任意的收存和利用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管制的范围,是在商业中的个人资料处理、使用和储存。”
他表示,上述法令阐明,在11个商业交易中的资料用户必须要到个人资料保护局中注册,即通讯、银行及金融机构、保险、医药保健、旅游及酒店、交通、教育、直销、服务、房地产和公共设施。
“如果没有注册的单位将会面临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个人资料保护法并没有赋予消费者可向涉及的公司提出民事诉讼的权利,但,民众须了解自身权益,即法令下存有7大原则,分别是一般原则、告知和选择原则、披露原则、安全原则、保存原则、资料完整性原则和取览原则。无论是资料当事人或资料使用者都必须遵守这7项原则。
“如果当事人遇上任何形式的行销电话,应该第一时间清楚的告知对方没有兴趣,并要求删除资料。如果这个问题重复了3次,当事人就可以马上的进行投报,因为这已经侵犯了本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