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马六甲州秘书派代表报案,并由马六甲州商业罪案调查组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到甲市区一栋高级公寓的停车场充公前行政议员拿督诺依占的丰田官车!警方也表示,将在近期传召诺依占协助调查。
甲州总警长拿督阿都玛基今早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警方是在本月11日接获甲州秘书办公室职员的投报,以要求诺依占归还一辆价值18万令吉的黑色丰田佳美(Toyota Camry)官车。
他续称,州政府秘书处助理主任已在本月5日致函给诺依占,并已交给其特别助理,惟对方迟迟没有归还官车。
为此,他表示,商业罪案调查组接获投报后,援引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开档调查。
他说,警方于昨天早上11时20分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56条文下,成功向甲州爱极乐推事庭申请搜查令,较后便前往公寓的停车场充公该辆官车。
“诺依占表示他在外地,由他的司机交出该辆官车。我们也向司机索回了车匙、添油卡、和一触即通Touch'n Go卡。”
阿都玛基说,截至目前,警方共向5名证人录取口供。调查工作将继续展开,警方将传召更多人,包括诺依占,以调查为何官车会停放在有关公寓的停车场内。
出席记者会的还包括甲州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顺德拉拉占、副主任阿兹米、查案官诺哈丝琳达、甲州秘书助理阿末祖里。
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做来不少过6个月及不超过5年、鞭笞和罚款。
诺依占也是原任彭加兰峇株州议员,他与3名州议员撤回对甲州国盟政府的支持。他也已递上辞职信,目前不再是甲州议员,惟尚未归还官车,甲州秘书拿督卡米尔近期也公开发文告促请他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