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 马来统治者谕令国会和州议会尽快召开,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率先宣布,谕准国内8月12日召开州议会。受访时评人指出,在紧急法令下,任何有关州议会的州宪法皆失效,惟国家元首还是能在与州统治者讨论下,宣布召开州议会的日期,柔佛苏丹此举符合宪法及柔佛子民的期望,也清楚显示柔州尊敬君主立宪制。
有鉴于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恶化,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今年1月12日颁布紧急状态,直到8月1日。紧急状态期间,国会和各州州议会停摆,朝野国会议员和民间要求国会复会的声音不断。
阿都拉陛下本月16日主持马来统治者特别会议后,谕令国会和州议会尽快召开。柔州务大臣拿督哈斯尼隔日表态,柔州政府将择定一个适当日期,以便在紧急状态8月1日结束后,马上召开柔佛州议会,州政府已准备好按照柔佛州宪法的规定,尽快召开州议会。
柔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本月23日宣布,谕准8月12日召开柔州议会,并要求所有州议员为了柔佛州和人民利益而团结起来,制订行动蓝图及编列柔州经济复苏计划,协助因新冠病毒疫情而受影响的人民。
时评人洪伟翔律师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如今国家依然是紧急状态,紧急状态法令第15(1)(a)条文阐明,在紧急状态生效期间,任何州的宪法和任何州的法律中有关召开、休会和解散州立法议会的规定不具有效力。
“因此就必须依据紧急状态法令第15条文规定,国家元首必须在与州统治者和州元首协商后,决定一个适当的日期召开、休会和解散州议会。”
他表示,在一般情况下,根据柔佛州宪法第二部分第23条款,州统治者有权决定下一次召开州议会的日期,但基于我国属君主立宪制,州统治者也受限于柔州宪法第二部分的第7条款,即州统治者必须在州务大臣或是州行政议会的劝告来行事。
他也提到,在紧急状态期间,国家元首掌握很大的权力,端视是否愿意将权力下放,以及下放多少给其委任的行政机关即内阁。
“目前的情况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几乎都把权力下放给内阁,例如原本他在紧急状态法令第14条文被赋权召开国会,但他也把这项权力交给首相丹斯里慕尤丁。”
马来西亚工艺大学社会与人文学院教授卡欣表示,在柔州宪法下,柔佛苏丹确实有权力召开州议会。
“根据之前所召开的马来统治者特别会议,马来统治者们已达成共识,希望尽快召开国州议会,因此柔佛苏丹此举也是符合宪法及柔佛子民的期望,也清楚显示柔州尊敬君主立宪制。”
马来亚大学马来研究院副教授阿旺阿兹曼认为,依布拉欣陛下是依据早前在吉隆坡召开的马来统治者特别会议共识行事,即尽早召开州议会,因此他不认为8月12日召开柔州议会有什么问题。
“这也是国家元首在马来统治者特别会议上,与其他马来统治者讨论协商的结果。”
他也提及,推动混合式国会特委会今日也宣布,混合式国会会议预计将在8月杪或最迟9月首周召开,这也符合州议会比国会更早召开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