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讯) 柔州政府宣布,全面封锁令期间州内所有获准营业的杂货和巴刹领域商家,无需另外向贸工部(MITI)申请批准信。
柔州房屋与地方政府行政议员阿育嘉米尔指出,上述两个领域业者已获得国家安全理事会和柔州地方政府批准营业,柔州政府本月1日发出的通令,已列出可营业和不可营业的领域,同时也没有阐明可营业的领域需要申请贸工部的批准信。
“此外,各地方政府、执法单位、州政府地方政府部及柔州国家安全理事会在5月31日召开会议上,也没有上述议决。有鉴于此,杂货和巴刹领域是否需要向贸工部I申请批准信一事,不应产生任何混淆。”
阿育嘉米尔今午发出文告,发出上述声明。
他说,所有杂货和巴刹领域商家可依据各地方政府发出的通告,惟必须在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下,方能继续营业。
“至于不明确或未被地方政府列入可营业领域名单内的商家,地方政府则有权不允许有关商家营业。”
他提醒,所有商家遵守柔州各地方政府所定下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也必须确保所有顾客都遵。
“我们也要求各地方政府在杂货和巴刹领域加强执法,从行管令3.0开始,所有地方政府的执法官员已被要求援引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和紧急状态法令,确保商家和民众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
阿育嘉米尔透露,地方政府执法单位将会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第72(1)(f)条文,对付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的商家,包括要求商家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