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30日讯)为避免外出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国家天灾管理机构简化新冠肺炎死亡援助金的申请程序,申请者不必再到医院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行动党利民达州议员陈正春指出,针对申请援助者需拿表格到医院证实死者死因一事,国家天灾管理机构已经电邮回函表示,申请冠病死亡援助金的受益人,再也不必到医院证实死者死于冠病。
“国家天灾管理机构在回函中表示,将会在收到有关申请后,向卫生部确认有关死者是否在冠病死亡名单中。”
陈正春今日向媒体发文告指出,他早前在一篇文告中指出,他接获申请者投诉,政府在行管令期间,要求民众尽量不要出门,以降低染疫风险,但是国家天灾管理机构却要求申请者舟车劳顿跑到医院,以让医院在申请表格上确认死者死于冠病,令申请者倍感压力。
他也认为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死亡证书已经有明确记录相关死因。
陈正春表示,他在接获民众投诉后,致函国家天灾管理机构,要求简化有关申请程序,而后者也在听取民意后迅速作出回应,他对此深表欢迎。
他说,国家天灾管理机构有权决定提供援助的数额,或拒绝有关申请。如果同一名死者有超过同一份的申请,该机构只会处理第一份申请。
他指出,有关机构将在接获齐全资料申请后,以30天的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将援助金交付予申请者。
申请者可以到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Gjm-l-bNLVB8_F6PxKULiLzKFal8rJy/view,下载有关的申请表格。
填妥申请表格后,需附上死亡证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活跃的银行户头复印本,寄至﹕Ketua Pengarah, Agensi Pengurusan Bencana Negara(NADMA),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Aras 7, Blok 5, Kompleks D,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502 Putrajaya (U.P:Sekretariat KWABBN)或电子邮寄到﹕bkcovid19@nadma.gov.my,i或WhatsApp至+6011-1321 8056。